|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文化 |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文 号 | 内文旅提案字〔2022〕50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9-21 |
| 索 引 号 | |
| 主题分类 | 文化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
| 文 号 | 内文旅提案字〔2022〕50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9-21 |
自治区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贵委提出《关于兼顾生态、文化、经济效益 引领自治区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建议收悉。感谢诸位委员对文化旅游工作的热心关注和真诚建议。对此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按照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职能职责,现答复如下。
文化和旅游业是一项非常特殊的综合性产业,涉及面非常广泛,关联性高,辐射性强。如提案所言,要兼顾生态、文化、经济效益,引领自治区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更好发挥文化和旅游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一、坚持高质量发展方向,以高质量文旅供给赋能美好生活
“十四五”时期,自治区将充分挖掘良好生态蕴含的经济价值,推动优质公共文化资源向基层延伸,文旅厅将进一步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完善旅游配套服务设施,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做好非遗工匠培养和技艺展示,发挥文旅项目的带动作用,持续培育自治区文化和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的新动力。
(一)强化顶层设计,以高质量旅游服务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
一是我厅编制完成了《乌阿海满旅游一体化发展规划》,为该区域文旅融合发展明确了顶层设计,充分挖掘了当地的文化和旅游资源,打造差异化的文旅产品,同时,规划兼顾了与海拉尔、满洲里、阿尔山、陈巴尔虎旗等周边地区的协同发展,目前,规划已经完成编制,将于今年印发实施。多布库尔猎民村、恩和村、室韦村、雷家营子村等是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我厅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其进行旅游发展资金支持,打造乡村旅游产品,促进当地乡村旅游发展,助推乡村振兴。二是近年来,通过各类活动展会扩大供给,引导消费,促进文旅高质量发展。我厅连续举办全区非遗年货展,春节、元宵节“非遗过大年—视频直播家乡年”,“绣美新时代—内蒙古刺绣礼物”大赛等活动,推动文化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评选文化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10大优秀案例,充分利用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食、住、行、游、购、娱等旅游各环节。
(二)探寻文旅产业行业增长点,培育新兴业态
一是积极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旅游休闲城市建设指要(试行)》文件要求,创建夜经济集聚区,并积极推进国家及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申报工作。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塞上老街、鄂尔多斯市康巴什乌兰木伦文化和旅游街区、呼伦贝尔满洲里市中俄边境旅游区套娃景区成为第一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二是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盟市申报国家级文化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包头市成为第二批国家级文化旅游消费试点城市。三是推进建立以城市为中心,覆盖周边区域的自驾旅游租车服务体系,推动构建功能完善、服务便捷的旅游租车服务网络。与神州租车公司举办了工作见面会,就落地自驾、异地还车、自驾直营及专场优惠等相关事宜进行接洽。
(三)把握文旅消费新趋势,打造“内蒙古礼物”文化旅游商品标志性品牌
“内蒙古礼物”品牌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品牌运营管理以“创建、提升、发展”为主线,积极落实品牌运营管理规范、制度,进一步配套优化品牌扶持办法,不断推进产品研发与渠道建设,开展品牌市场宣传推广,品牌整体建设水平稳步提升。2022年,我厅继续推动构建“内蒙古礼物”品牌一致性和系统性,积极打造自治区旅游商品品牌,现已开展“内蒙古礼物”品牌提升工作。同时,《“内蒙古礼物”旅游商品实体店认定规范》地方标准已完成送审稿的编制工作,向各盟市文旅局征求意见,并组织专家提出修改意见,现已提交至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
(四)实施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工程,完善文旅厅文旅融合发展大数据平台
积极引导文化旅游行业与数字化融合,建设和运维全域智慧文化旅游服务平台,推进呼包鄂乌四市“一机畅游”平台建设。根据自治区政府《呼包鄂乌智慧城市建设一体化行动方案》,我厅制定了《呼包鄂乌智慧文旅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并印发四市文旅局。按照《呼包鄂乌智慧文旅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将以目前在建的“游内蒙古”信息化平台为基础,完成四市文旅数据汇总共享,实现四市旅游“一机畅游”。于3月初对乌兰察布市智慧旅游康养项目建设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并督促乌兰察布文旅局尽快立项实施。已下发《关于调度呼包鄂乌智慧城市建设一体化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对包头市“一键游包头”、乌兰察布市“智慧文旅体康养平台”项目提出意见并督促立项实施。配合自治区大数据中心,积极与宣传、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沟通,推动“北疆文旅”项目实施咨询标,为立项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已制定“北疆文旅”项目咨询标招标方案。
(五)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文旅公共服务
在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文旅公共服务方面,我厅加强与相关部门做好景区建设,完善旅行社服务、导游管理和导游投诉等综合服务。每年对旅行社经营者和导游等旅游从业者开展培训,强化其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对旅行社企业提升服务水平和加强导游管理方面作出要求。我区大力实施旅游厕所建设,推进技术和管理创新,努力完善标准推动、典型带动、奖补促动机制,不断推进自治区旅游厕所革命跃上新的台阶。经过两个“三年行动计划”,共新建、改扩建旅游厕所6291座,基本实现了我区主要道路沿线、旅游节点、交通驿站等旅游厕所建设全覆盖。
二、坚持协调发展理念,不断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
近年来,我厅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一是加强非遗项目保护。国务院公布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我区江格尔、萨吾尔登等17个项目列入。发布第一批自治区传统工艺振兴目录,65个100处项目列入。开展第七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命名工作,对河套顺口溜等91个项目进行社会公示。支持二人台等15个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开展展示推广、传习交流等活动。扶持自治区传统工艺工作站、非遗就业工坊实施技艺研究、产品研发等活动,促进传统工艺振兴发展。二是加强非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公布第七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120人,开展国家级传承人传习义务履行及传承补助使用情况考核评估。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组织举办好来宝、马具制作技艺、蒙古包营造技艺、内蒙古刺绣等4期研修班,指导开展自治区研培计划(18期培训班),帮助非遗项目持有者及从业者“强基础、拓眼界、增学养”,提升传承实践能力。三是加强非遗区域性整体保护。推荐格斯尔文化(巴林右旗)生态保护区申报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完成第四批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4个)专家评审,支持呼和浩特、鄂尔多斯等4个盟市开展非遗特色村镇、街区建设。
(二)坚持文化惠民,打造精品演艺
实施内蒙古文艺惠民演出工程,持续开展“草原文艺天天演”“百团千场下基层”“草原音乐周末”“人民剧场”等系列惠民演出活动。开展全区国有院团红色题材音乐作品调研,举办“红旗耀轻骑——弘扬乌兰牧骑精神摄影作品展”。发挥馆藏艺术档案的优势,做好艺术研究、艺术创作等服务工作。
大型马舞剧《千古马颂》是内蒙古艺术剧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重要讲话精神,促进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打造的驻场旅游演艺项目。该项目的推出,大力弘扬了蒙古马精神,树立了内蒙古的文化旅游品牌,为探索文化演艺资源有效转化利用,助力打造北疆亮丽文化风景线作出了的重要贡献。下一步,我厅计划以《千古马颂》品牌为依托,以敕勒川草原文化景区为驻点,对剧目进行改版升级,更新演出技术手段,创新演出营销理念,突出蒙古马精神,增强互动性,实现“文化+科技”、“文化+互联网”、“文化+金融”等模式和特色,将该项目打造成为“丝绸之路”沿线的精品旅游项目之一,并以演艺剧目为龙头,带动敕勒川草原马演艺、马赛事、马博物馆、马术俱乐部、马文化产品开发等马产业的协同发展,逐步打造集吃、住、行、游、购、娱和研学为一体的文化和旅游产业园区,打破我区受季节限制的瓶颈,实现“全域旅游”和“四季旅游”全新格局,形成文旅产业融合、文旅产品推广、文旅服务保障配套的良好局面。同时,该项目以呼和浩特市作为文旅融合孵化基地,与全国具备演出条件的区域合作,向北京、广州、三亚等旅游热点城市延伸,将剧目复制推广,打破地域和季节的限制,进行候鸟式驻场演出,开拓演艺市场,提升品牌影响力,争取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培育发展新动能,持续推进文旅产业与金融深化合作
近年来,我厅围绕推进文旅产业项目建设、文旅金融工作、品牌提升,主动探寻培育发展新动能,厚植发展新优势。积极推动政银企合作,协调和推动金融机构对我区重点项目进行支持,重视引入资本,发挥各类资本在推动重点文旅融合项目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文旅企业拓宽融资渠道。2021年,我厅组织上海招商引资项目推介会,编制完成内蒙古文化产业招商引资项目手册,向上海代表团推荐了50个重点招商项目;主动对接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向2021全国工商联主席高端峰会暨全国优强民营企业助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大会推荐内蒙古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项目。
2022年,我厅持续深化文化和旅游行业重点项目储备工作,完成了2022年文化和旅游企业贷款融资项目征集汇总工作,下一步拟在相关重点盟市分别召开盟市政银企融资对接洽谈会,促成文旅企业与银行达成融资意向,切实解决文旅企业融资难问题。目前已完成自治区重点文旅项目库汇总梳理和下发工作,并通过旅发资金和文化旅游商品传承创新专项资金对各类项目予以支持。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全力推动文旅产业提质增效,不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产品开发,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文旅公共服务,全面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贵联的大力支持。望加强沟通和联系,共同为自治区文旅融合发展持续赋能,做出更大的努力。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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