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公路 |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 | 文 号 | 内政字〔2015〕223号 |
| 成文日期 | 2015-09-30 |
| 索 引 号 | |
| 主题分类 | 公路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 |
| 文 号 | 内政字〔2015〕223号 |
| 成文日期 | 2015-09-30 |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采用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方式建设国道110线协力气至西北门段一级公路的请示》(内交发〔2014〕74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厅采用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方式建设国道110线协力气至西北门段一级公路。该公路全长67.15公里,全线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他设计应符合原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的规定。
二、你厅要加强公路建设管理,做好项目审批、招投标、土地使用、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
三、该段公路自批复之日起必须在两年内开工建设,否则重新办理报批手续。
四、有关设立收费站事宜,请另行履行相关程序。
专此批复。
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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