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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 内政办字〔2016〕165号
成文日期 2016-09-14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 内政办字〔2016〕165号
成文日期 2016-09-14

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粮食安全盟市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14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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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ld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意见》(内政发〔2015〕14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安全盟市长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内政办发〔2016〕3号文件)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对各盟市2016年度粮食安全盟市长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安排 

  (一)自查评分。 

  2017年1月底前,各盟市按照《2016年度粮食安全盟市长责任制考核评分表》确定的年度考核目标任务要求,完成对2016年度粮食安全盟市长责任制考核的自评打分和总结报告,备齐自评打分依据的文件资料,报送自治区粮食局(考核工作组办公室),并抄送考核工作组其他成员单位。自评报告要全面客观反映考核年度落实粮食安全盟市长责任制情况,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盟市对自查自评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部门评审。 

  2017年2月28日前,各牵头考核部门会同配合部门和单位按照《2016年度粮食安全盟市长责任制考核评分细则》规定,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完成对各盟市落实粮食安全盟市长责任制情况的考核评审,并形成书面意见报考核工作组办公室汇总。 

  (三)联合抽查。 

  考核工作组根据各盟市自评报告和部门评审意见,研究确定抽查盟市,组成联合抽查组进行实地考核,并于2017年3月15日前形成抽查考核报告。 

  (四)综合评价。 

  2017年3月底前,考核工作组办公室根据相关部门评分评审和抽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等次和考核结果运用建议,报考核工作组审议。 

  (五)考核通报。 

  考核结果经考核工作组审定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由考核工作组向各盟市通报,同时抄送自治区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盟市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 

  二、考核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盟市要充分认识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保障国家和区域粮食安全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作为保障民生工程的基本任务,常抓不懈。切实加强对粮食安全盟市长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部署,确保年度考核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围绕年度考核目标任务,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全面客观真实反映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二)严肃考核工作纪律。 

  考核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对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虚报和打“关系分”“人情分”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考核工作组办公室电话:(0471)6945013  6946670 

    

  附件:1.2016年度粮食安全盟市长责任制考核评分细则 

              2.2016年度粮食安全盟市长责任制考核评分表 

                

                        2016年9月14日 


附件下载:2016年度粮食安全盟市长责任制考核评分细则.docx
附件下载:2016年度粮食安全盟市长责任制考核评分表.docx


信息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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